摘要: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依法确立后,其中的涉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挥了督促税务机关履职尽责、维护国家税收利益的积极功能。然而,该制度在实践中呈现出涉税行政公益诉讼相关概念不清、参与主体单一和权力监督不足等困境,制约了涉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空间。基于此,建议从优化涉税行政公益诉讼理论基础、扩大涉税行政公益诉讼范围主体和增补涉税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内容等方面加以完善,以期实现涉税公益诉讼的制度升级。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涉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困境检视
(一)涉税行政公益诉讼相关概念不清
(二)涉税行政公益诉讼参与主体单一
(三)涉税行政公益诉讼权力监督不足
三、涉税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思路
(一)概念纠偏:优化涉税行政公益诉讼理论基础
(二)多元参与:扩大涉税行政公益诉讼范围主体
(三)两端发力:增补涉税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内容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