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引领世界进入智能化时代。AI机器人替代传统劳动者的现实引发对开征AI机器人税的争论。通过梳理并研究域内外现有文献,比较分析欧盟、美国、韩国等AI机器人税的立法与实践,提出AI机器人税应以激励高质量科技发展、维护市场劳动力要素平衡为功能导向,并以满足需要作为其底层逻辑的基本观点。在征税路径上,目前AI机器人还不是适格的纳税主体,应对使用AI机器人的资本课税,从而化解科技进步与充分就业之间的矛盾;建构契合高质量发展的AI机器人税收优惠制度,为AI产业研发和创新设定税收优惠条件和指标,着力提升税收优惠的针对性和执行效果;落实AI机器人企业防范劳动力市场失衡的社会责任,激励创造就业岗位,实现科技发展真正服务于人类。
文章目录
一、 开征AI机器人税的问题缘起与理论分歧
二、 AI机器人税的实践探索与课征难题
(一) 欧盟委员会就《机器人规则》报告展开争论
(二) 美国等开征自动驾驶税
(三) 韩国的AI机器人税实践:适度的税收优惠
三、 AI机器人税的税法功能再审视
(一) 助力科技发展:高质量发展亟需有效激励
(二) 防范失衡:税法保障劳动力市场要素的平衡
(三) AI发展和就业稳定的冲突与协调:以满足需要为底层逻辑
四、 AI机器人税的征税路径与完善建议
(一) AI机器人税的概念厘清及立法目的
(二) 纳税主体为企业而非AI机器人本体
(三) AI机器人税是对资本征税
(四) 建构契合高质量发展的税收优惠制度
(五) 落实AI机器人企业防范劳动力市场失衡的社会责任
五、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