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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的本质与演化:技术文化史的阐释
2024-03-2644035.24M

屏幕已成为人类存在状况的最新症候。作为数字时代的图腾与信息文明的隐喻,无处不在的屏幕塑造着现代社会习焉不察的流动性面向。屏幕既像现代媒介的皮肤,又如社会生活中的毛细血管,不断循环、分层、倍增,从而构筑起当代日益复杂的交互性媒介生态。人们在屏幕所构建的群落中聚散重组、分分合合。然而由媒介属性与材料属性构成的“双重透明”,以及由技术接受角度的周期性演化、学术界角度的物质性偏见与资本主义角度的消费主义导向所造成的“三方遮蔽”,共同导致了屏幕长期处于一种“隐匿的在场”状态。因此,虽然从20世纪初开始,屏幕就处于人们文化体验的中心,但在主要的人文社会科学论述中,它并没有被当作一门独立的研究进行讨论。另一方面,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数字屏幕引领了 21世纪的文化消费终端革命,而屏幕作为最接近文化消费者的基础设施与消费界面,对文化产业尤其是数字文化产业带来了深刻影响。基于此,本研究以“文化消费终端-文化消费/文化生活”为切入口,从学术史、本质属性、演化过程三个方面来解读作为一种独立技术文化现象的屏幕,同时也以屏幕为窗口来观察文化消费终端设备的演变与人类文化生活发展的关联性。屏幕种类繁杂、形态各异,屏幕研究的角度也多种多样,本研究对屏幕的考察主要基于技术文化史视角。技术文化史关注的本质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文化维度。其理念之一是倡导对现有的新兴技术进行溯源性反思式的考察,注重正本清源与辨物居方;二是以宏观视角、整体眼光聚焦于技术的社会文化影响,关注大众的技术使用及其带来的文化变迁;三是立足返本开新,主张重新关照历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文化新业态”。由此视角出发,屏幕可以被视为大众进行文化消费的技术,并将研究对象限定于对人类文化变迁影响较大的屏幕类型,即以电影屏幕、电视屏幕、电脑屏幕和手机屏幕为主的、19世纪末以来的影像媒介意义上的屏幕。屏幕研究的学术史展现了屏幕研究从被遮蔽到发荣滋长的兴起历程,折射出屏幕在社会生活中与日俱增的重要性,以及在物质载体强化过程中屏幕本质属性的日益凸显。对屏幕研究学术潜能的挖掘,也随着屏幕的演化而不断深入。尽管受多重因素遮蔽,但屏幕的普遍存在性依然先后被关注到,屏幕作为独立的研究对象逐渐显现。尤其是在智能手机普及的2010年代,屏幕研究日渐丰赡,如以之命名的学术期刊17种、特刊20期次,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集13本,“哲学屏幕”、“元屏幕”、“屏幕学”等相关术语近年来也为中外学者持续引入和讨论。屏幕研究呈现出明显的跨学科特征,研究的学术重镇也在逐渐形成。美国并非屏幕研究的国际中心,英澳法三国处于领先地位。整体而言,无论欧美还是中国的屏幕研究,都仍属于新兴和起步阶段。中国极其广大而丰富的数字屏幕文化实践,有可能使中国在屏幕文化的理论研究中拥有更大的学术话语权。屏幕的本质可以从物质性界面与文化消费终端两个角度来界定。首先,从文化消费的角度可以把屏幕的本质界定为“能够承载动态内容性信息的物质性界面”。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基于中英文语境下“屏幕”的词源学分析发现,屏幕与信息有关,且具备物质实体,其含义变迁呈现“脱实入虚”的趋势;二是综合中西方学界关于屏幕本质的研究成果,并结合屏幕在当代语境下的应用,确定信息和界面是屏幕的基本构成要素。屏幕从功能性到内容性的嬗变,既暗合了文化产品“精神性”本质属性的特征,也使屏幕与文化产业都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其次,屏幕作为文化消费终端的意义重大。文化消费终端是从消费者角度出发的文化产品物质载体。从相关学者或艺术家对支架与表面、文本的物质主义、物绘同源,以及形式的意义与独立性等方面的论述中,可以发现,材料、形式与物质性的关系分别体现出文化消费终端的物质属性与媒介特性。由此把屏幕分为投影屏幕与电子屏幕两类。投影屏幕依赖外在人工光源投映,电子屏幕则凭借内附的电子显像管来显影。屏幕作为文化消费终端具有巨大优势,使人们对文化产品的消费不再只是取决于文化产品所包含的文本内容,还取决于文化产品的物质载体及其所处的时间和空间维度。由此把屏幕的本质限定于文化消费与文化生活的层面,而作为文化消费终端的极致体现,屏幕的演化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也分别对应文化消费与文化生活的四次重大变迁。屏幕演化的第一阶段是“显像”,即动态影像可以稳定、公开地显示,实现了作为叙事手段的稳定性和作为生产与放映方式的工业化。19世纪末,电影屏幕创造了文化消费从现场表演到录制观看的历史性过渡,从而开启了文化消费的大众时代。前电影时代的视觉文化消费活动,为电影的诞生与普及做了铺垫。人的好奇心与动态影像,娱乐需求与故事欲,新旧娱乐形式的碰撞与融合,全球文化一体性市场的形成,城市的不断崛起与工人阶层的发展壮大,共同推动着电影成为20世纪上半叶主导性的文化消费形式。屏幕演化的第二阶段是“入户”,即步入千家万户,最终成为家庭中的一员。20世纪50年代以来,电影屏幕退居次要地位,电视屏幕开始成为主要的文化消费终端,文化消费迎来了家庭时代。适应郊区娱乐和新的家庭生活,是电视屏幕得以成功开创文化消费家庭时代的根本原因。电视既是家庭娱乐的中心,也成为了必备的家具。有线电视与录像机、遥控器的普及,为家庭观看提供了更多选择,并增强了观看行为的主动性与互动性。电影屏幕在这一阶段式微,但它也通过在购物中心设置多厅影院、发展汽车影院、开发彩色宽银幕技术与提升电影特效等方式来积极寻求新的生存空间。屏幕演化的第三阶段是“齐一”,即趋同化,代表着数字化所带来的信息构成方式与文化消费形式的整齐划一。这一阶段屏幕的互动性得以引入,人们的文化消费开始向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交融的文化生活转变。20世纪70年代中期,个人电脑开始登上历史舞台;90年代初万维网与浏览器的发明使电脑屏幕开始成为普通消费者的生产与消费工具。图形用户界面、软件与内容、电脑游戏,是助推个人电脑从专业办公市场走向大众消费者市场的三个重要因素。电脑屏幕所带来的数字技术展现出强大威力,在融合性、互动性与扩展性三个主要方面深刻影响着文化消费。数字化使文化消费的内容从此统一为0和1的格式,造就了屏幕的互动性与连通性,为信息的普遍显示奠定了重要基础,电影屏幕与电视屏幕的数字化也成为必然趋势。屏幕演化的第四阶段是“独霸”,即在整个屏幕生态体系以及文化消费的各种载体中,手机屏幕处于统治性的超然地位,以及手机屏幕之于使用者的时空占有上呈现极强的排他效应。2007年以来,新一代智能手机开始出现与普及,屏幕逐渐与个人紧紧绑定在一起,在人类的日常文化生活中扮演极为亲密的角色。智能手机是移动通信设备与个人智能设备的集合体,是完美的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综合性设备,互联网借此成为真正的个人互联网,手机屏幕也成为大众接触成本最低的互联网接入界面。“遍历个体”这一几乎所有消费技术的终极追求得以最终实现,“自下而上的智能”反映出文化生活个人化以后所爆发出来的巨大潜力。以TikTok为代表的短视频和以Pokemon Go为代表的移动AR游戏是数字文化消费新业态的两个典型代表,充分体现了移动互联网原生文化产品形态创新的无限可能。但在手机屏幕“独霸”之后,由于缺乏足够的技术制衡,以及步步紧逼的资本捆绑,屏幕文化的“异化积累”与日俱增。对此,一方面应强调治理监管,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就是推进新的技术制衡力量,创造更多更好的科技,进而从更高一级的技术形态中去解决异化问题。总体而言,屏幕的演化是人与信息文明通过载体强化互相不断融入的过程。它既体现为人类文化消费的屏幕化历程,也体现为屏幕自身作为一种新的视觉机制对人类感官的驯化过程:从投影屏幕到电子屏幕再到数字屏幕,从纯观看界面到交互性界面再到虚实融合性界面,从读写时代到视听时代再到沉浸时代。在后屏幕时代,理想形态的元宇宙将以天地万物为屏,实现对物质性界面的打破与消融,堪称再造乾坤。在全新适配的技术底座与产业生态支撑下,人与精神世界的接触方式与互动机制也将彻底改变,中华文化的丰富多彩则有望在元宇宙时代释放出更为巨大的潜力与能量,成为更具全球影响力和典范意义的人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