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与质量并重是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不断健全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模式,在民族地区先后实行了临时性、组织化、社会化、标准化及数字化经办服务模式。民族地区通过自身能力建设与国家专项支持,在服务主体上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形成叠加合力,服务对象上倡导公民资格与制度标准,服务目标上夯实各民族福利共同体,实现了社会保障经办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均、从均到优,建立了一体共享的服务格局。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民族地区应坚持并优化整体性经办路径,通过外部的人才、技术支持提升自身经办能力,逐步消弭服务边界以促进人才及劳动力合理流动,促进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惠及边疆地区,通过公共服务共同体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