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算法推荐服务引发的版权侵权案件中,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边界是判断其是否应当承担帮助侵权责任的关键。算法推荐虽然具有一定的“价值偏向性”,但同时也具有“辅助性”特征,算法推荐的本质仍然是一种网络服务提供行为。提高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理论正当性。在传统侵权责任理论下,“必要措施”不但应当是补救性的,而且还应包括预防性的,这为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合理扩张、版权侵权责任的适当加重预留了解释的空间。与此同时,也需要警惕过分扩张注意义务边界的趋势出现。一方面,应从整体层面出发,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承担较高注意义务的边界进行系统划定;另一方面,应从个体层面出发,在个案中根据具体情形运用“理性人”标准,进一步完善“较高注意义务”的衡量,实现各方利益平衡。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算法推荐行为的特殊性
(一)特殊性的来源:算法推荐的技术逻辑
(二)特殊性的定位:网络服务提供行为而非内容提供行为
三、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扩张的理论证成与解释进路
(一)合理扩张注意义务边界的理论证成
1.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承担较高注意义务之必要性
2.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承担较高注意义务之合理性
(二)合理扩张注意义务边界的解释路径
四、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较高注意义务”的适用分析
(一)较高注意义务的整体定位
1.大于一般注意义务之边界
2.小于“人为推荐”模式下较高注意义务之范畴
(二)“理性人”标准下的个案认定
1.法经济学分析方法的运用
2.汉德公式下三重维度的综合考量
(三)较高注意义务的具体措施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