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分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是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总体要求之一。目前,越来越多的融资平台开始通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市场化转型。本文以2007—2021年融资平台发行的城投债数据为研究样本,探讨了融资平台持股上市公司对其主动债务置换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融资平台持股上市公司后显著提高了主动债务置换的水平,该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机制检验发现,融资平台持股上市公司主要通过降低城投债融资成本和改善自身经营治理促进了主动债务置换行为。异质性分析表明,在行政级别较低、到期债务规模较大、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较高和高管市场经验较为丰富的融资平台以及基础设施投资较多的地区,融资平台持股上市公司对主动债务置换的影响更加明显。进一步地,本文还发现,融资平台持股上市公司可以有效避免主动债务置换行为加剧违约风险的问题。本文从持股上市公司的角度,为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的有效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对防范化解地方隐性债务风险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