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实融合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来源。将“数实融合”中的“数”理解为“数字经济”而不是单纯的“数字技术”,能够体现更为丰富的含义并更为完整地反映现实产业活动。技术要素利用、数据资源开发与网络效应发挥是数实融合过程中的主要形式,但它们在不同领域中的实现基础和进展情况存在差异。在微观层面,实体经济企业与数字经济企业的成本收益条件不能总是得到满足,是数实融合障碍的主要体现。其中,较好地完成了数字产业化或产业数字化程度较深的实体经济企业,即“新型实体企业”的作用值得关注。它们既是数实融合的重要载体,又能够依托已经实现的较为丰富的数实融合应用形式发挥网络效应和协同效应优势,在与更多实体经济企业开展合作的过程中内化初期投入成本、加快形成正向反馈,从而使数实融合形成“滚雪球效应”并提升社会经济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