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目的]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改为“信息资源管理”,使“情报”一词在学科设置及学术研究语境下不再指向“information”,而得以正确指向“intelligence”。以intelligence为研究对象的情报学回归名副其实的情报研究本位,但也随之不再位列于一级学科之中。对此,应明确情报学的学科定位问题,尤其在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新背景下,明确两学科间的位阶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回应将其命名为“情报学”还是“国家安全情报学”之争议。[研究方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指导思想、以《国家情报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为法律依据,参考国内外相关理论及实践,综合运用学科交叉、文献分析、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展开研究。[研究结果/结论]鉴于情报工作的本质属性和最终目的都是为国家安全与发展服务,现阶段应将情报学确立为国家安全学下的二级学科;未来,在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总体”安全理念之指导思想下,应将国家安全学升格为综合性学科门类,并将情报学确立为其下的一级学科。在命名上,在统筹安全和发展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大战略思维下、遵循我国相关立法规定、对应我国现有情报机构设置情况、沿革我国情报学科历史、同时参考国外相关情况,应确定为“情报学”而非“国家安全情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