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竞价公告

2024-04-17 250 0M 0

  一、采购单位: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事项:1年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保养、维修、改造以及零部件更换等。

  

  四、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五、发布媒介:美菱官网

  

  六、竞价单位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6.2、具备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A类III级及以上资质。

  

  6.3、中央空调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3人,需持电工、焊工、制冷维修等相关专业证书。

  

  6.4、在本项目工作过程中应提供及时的专业服务,全天候24小时问题及时响应。

  

  6.5、本次竞价不接受两家及以上竞价人联合竞价。

  

  七、竞价单位商务要求

  

  7.1、各竞价单位需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营业执照等),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送我司对接人(见竞价联系方式)。竞价单位需通过我司资格审核后方可正式参加我司竞价。

  

  7.2、此项目竞价供应商必须交付竞价保证金方可参加竞价。银行转账后请将转账信息向发竞价信息邮箱进行回传;在我司有货款的,可申请货款冲抵,并填写《竞价保证金承诺书》,并以邮件的形式回传发竞价信息邮箱,不接受现金;

  

  成交后,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7.3、本次竞价不接受两家及以上竞价人联合竞价。

  

  7.4、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将订单转包给其它公司,否则,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按供货合同和质保协议进行扣罚;竞价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公司该招标项目的技术文件,包含技术要求、质量要求、安装培训要求、到货时间等,以免竞价不当造成损失;成交供应商需按技术规格书内设备明细做分项报价表,将分项报价表盖章后附在合同最后一页。

  

  7.5、竞价前竞价供应商需与我司技术部门签订技术协议,成交供应商按我司合同样本签订合同。

  

  7.6、成交供应商需在技术协议协定时间前将合同内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开始生产,不得以其他非不可抗力因素延迟交货。

  

  7.7、竞价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7.8、对于恶意报价太低而导致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的成交人,本公司将扣罚其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竞价资格。

  

  7.9、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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