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资质要求
1.经中科美菱评审合格的单位;
2.不接受二家(含)以上的单位联合投标及个体户投标;
3.具备废品加工处理固定场所、环保资质认证的单位优先,涉及危化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环保要求的废品,投标方需具备相应合法合规的处理资质,并提供相关手续在我司备案。
4.投标单位需通过我司投标方资质审核后方可正式参加我司招标。
5.新投标方需提供近一年来与相关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资料复印件。
三、开标地点:中科美菱综合楼一楼103会议室(合肥市经开区紫石路1862号)
四、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10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实地踏勘:投标单位自行组织
踏勘地址:
(1) 地址1: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紫石路1862号,联系人:左工1525621182
(2) 地址2:安徽省六安市杭埠镇产投产业园A7厂房,联系人:孔经理:13956967044
注:为保障后期业务开展建议投标单位,对各单品实物和运距进行现场踏勘,踏勘前请提前24小时与招采单位联系人进行报备。如未实地踏勘,将默认已明确废料形态和运距,后期实施过程中不得以废料形态和运距原因不履约。招标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并扣除全额履约金。通知书发送之日为协议解除之日,但不影响招标方继续向中标方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六、招标方式 :线下现场开标
1.取标流程
A、投标单位小于或等于4家
报价方式为报涨(单品不低于控制价)
标书报价+现场1轮报价
流程:
公布标书报价:公布投标单品最高价,不淘汰
现场一轮报价:公布此轮单品最高报价,如报价单位所有单品均为最高价,则选择该单位为中标单位,并进行议价以最终议价结果为中标价;如各单品最高单价非一家单位,取预估销售量总额报价最高单位为中标单位,同时进行议价以最终议价结果为中标价,现场公布中标单位。(报价均为含13%增值税价)
B、投标单位大于4家(不包括4家)
报价方式为报涨(单品不低于控制价)
标书报价+现场2轮报价
流程:
公布标书报价:公布投标单品最高价,不淘汰
现场一轮报价:公布此轮单品最高报价,对报价单位所有单品均为最低价,则直接淘汰;如各单品最低单价非一家单位,淘汰预估销售量总额报价最低单位。
现场二轮报价:公布此轮单品最高价,如报价单位所有单品均为最高价,则选择该单位为中标单位,并进行议价以最终议价结果为中标价;如各单品最高单价非一家单位,取预估销售量总额报价最高单位为中标单位,同时进行议价以最终议价结果为中标价,现场公布中标单位。(报价均为含13%增值税价)
2. 处理流程:
中标的单位,需要在每月出货前需分别向中科美菱预交5万元和菱安公司预交15万元作为当月货款预交金,每次出货完成称重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完成当月结算后,剩余部分顺延至次月,不足部分出货前补齐。
合同期满且完成所有费用结算后,多余的部分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果不预交货款,导致提货时不能创建订单,门卫处对装货车辆不给予放行的情况,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中科美菱和菱安公司无关。
注.中标单位需提供12个(规格为1.5m*3m)框子,用于废料分类收纳。
以下情况做流标处理:
(1) 开标当天,实际投标不足3家
(2) 报价低于控制价做废标处理
流标或不履约处理方案:
如果流标或不履约,我司在投标基础上选择优质回收方议价或采取其他的销售方式,拟定并报批最终销售价格及回收方。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需缴纳5万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领取投标书前需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款至中科美菱指定账户,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单位,15天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为有效地促使中标单位执行《废品销售协议》,投标单位中标后,原先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签订前补缴5万元,共计10万元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无息返还,以银行转账方式补交到中科美菱指定账户,履约期结束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转账至中科美菱指定账户(收款人: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长江东路支行;银行账号:341320000018000430146)
特别提醒:为方便查询,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时在信息备注栏填写“保证金”字样;
八、投标纪律
1.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招标公告的要求以及我司的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文明投标。
2.投标方一旦领取招标书,即使弃标,也必须在开标前将招标书加盖投标方公章并签字交招标工作组,否则,我司有权从该投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并将其列入我司黑名单回收商。
3.如提交投标材料,但未按时参加现场开标,我司有权从该投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并将其列入我司黑名单回收商。
4.投标方一经发现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纳入黑名单回收商:
(1)物资回收商投标过程中互相间串标;
(2)物资回收商以非本单位名义投标、以欺诈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
(3)物资回收商以非法手段限制其他投标方投标;
(4)物资回收商在政府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老赖”名单;
(5)物资回收商有意夹带贵重废旧物资超过1万元价值的;
(6)物资回收商员工对我司人员进行人身威胁、寻衅滋事;
(7)合作单位被查出给公司带来巨额损失或遭到公司法律起诉;
(8)其他被认定为影响招投标行为的不正常活动的。
此外,按照我司招标出售公告的规定和招标书的承诺,将取消投标方的投标资格,本次投标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出售的废品,招标文件发送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4日。不具有同类正常物料的性能,中科美菱及菱安公司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若中标单位自行出售或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害,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必须在 2023年3月 23日17前,将投标保证金转至中科美菱指定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zuojun@zkmeiling.com。收到投标保证金后,发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本次招标的各项条件、要求,以免投标不当造成损失;中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与中科美菱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协议、《安全协议》等,中标方收到出货通知后,中标方需24小时内安排车辆人员进行拉货。如无法按时进行清理,中标方需提前沟通并按照沟通时间进行处理。如无故不按时处理,每延时一天,中标方需向招标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总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果中标方拒不配合,招标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并扣除全额履约金。通知书发送之日为协议解除之日,但不影响招标方继续向中标方要求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4. 投标方应对其报价负责,出现以下情况时:
(1)若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有误,投标方需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中科美菱提交书面报价错误说明报告,并接受中科美菱按2000元进行处罚(从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同时取消该项目的中标资格和后续参标资格;
(2)若超过一个工作日反馈报价错误,同意中科美菱直接扣除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项目中标资格和后续参标资格。
(3)若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或提货后反馈报价错误,同意中科美菱直接扣除中标单位已交纳的全额履约保证金。
(4)对于被中科美菱认定为影响招投标行为的不正常活动的报价错误或其他违返黑名单条例的行为,同意被纳入黑名单。
5.如中标后弃标或不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将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5万元。
6.凡是投标的单位,均视为承认、遵守本招标公告,中科美菱对本次招标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