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2023年危险废物处置招标公告(2)

2024-04-18 180 0.02M 0

一、招标项目

包号 序号 废物名称 危废代码 2023年预计处置量(kg)

1 1 废油水混合物 900-249-08 12000

2 废油漆 900-252-12 600

3 废白料 261-067-38 9000

4 废黑料 261-067-38 5000

5 活性炭 900-039-49 13000

6 废包装桶 900-041-49 700

7 废胶水瓶 900-041-49 1000

8 废油漆桶 900-041-49 2000

9 废沾染物 900-041-49 8000

10 废试剂空瓶 900-041-49 100

11 废过滤棉 900-041-49 50

12 废电池 900-052-31 2500

二、投标资质要求

1.只接受具有上述所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2.不接受二家(含)以上的投标单位联合投标及个体户投标。

3.投标单位需通过我司投标方资质审核后方可正式参加我司招标。

三、招标方式及取标原则

(1)本次招标处置的危险废物,在长虹美菱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报价方式为报跌,投标方按照“网上投标操作指引”(不清楚可以咨询招标方)进行报价操作;长虹美菱公司建标时,设置底价(含税价),设置报价的价差在10-100元/吨不等(即投标方在底价的基础上每一轮报价的幅度),根据物资价值大小设置;每一包的投标时间设置在10-15分钟内,根据物料小项目多少设置;报价延时规则设置为15分钟 (即在限定时间最后一分钟内,若有人报价,则网招时间进行一次延时,延时时间设置为15分钟,15分钟后网招结束);

(2)原则上单项报价(综合报价)最低且符合当前市场行情的投标方中标,如遇并列最低价,根据网上系统取最先报到最低价一方为中标方,具体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准(系统报价均为含税价)。

四、投标/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为有效地促使投标方执行协议,本次1个标的设置“投标保证金”共3000元,投标方在领取招标书前需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到我司指定账户,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结束办理退还);未中标的投标方,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2.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办理流程:

(1) 投标方在物资采购部物回领取《交款通知单》 ;

(2) 投标保证金需至少于投标前一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转账至我司指定账户(收款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东支行,银行账号:1302010209004301123);

特别提醒:为方便查询,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备注信息栏填写“投标保证金”字样;

(3 )投标方凭银行回单办理收款确认,在财务管理部开具收据并复印一份收款收据交给物资采购部物回备案;

(4)物资采购部物回凭投标方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安排投标方现场查看本次集中招标的危险废物实物,根据投标方需求可进行取样,并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纪律

 1.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招标公告的要求以及我司的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文明投标;

 2.投标方一旦领取招标书,即使弃标,也必须在开标前将招标书加盖投标方公章并签字交招标工作组,否则,我司有权从该投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且不得参加我司以后的危险废物招标;

 3.投标方一经发现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1)投标方之间串标、围标、毁标等行为的;

(2)投标方以非本单位名义投标、以欺诈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的;

(3)投标方以非法手段限制其他投标方投标的;

(4)投标方发生干扰、影响招标、开标事件的;

(5)投标方不执行其报价的;

(6)投标方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我司签订处置协议、环境保护承诺书等协议的;

(7)中标后利用以次充好或其他不法手段谋取利益的;

(8)其他被认定为影响招投标行为的不正常活动的。

按照我司招标处置公告的规定和招标书的承诺,将取消投标方的投标资格,本次投标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将其列入我司不良客户记录,不良客户将不得参加我司以后的危险废物招标。

六、注意事项

1.本次集中招标处置的危险废物,存在锈蚀、变形、含有其它材质物料等现象,不具有同类正常物料的性能,均以现场实物为准,我司不对质量瑕疵、实物总量、实物状态做承诺,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若中标方自行乱处置、乱使用造成的一切环保风险等,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 投标单位必须在 2023 年3月22日 16:00 前,将相关资质送至物资采购部物回报名参标。长虹美菱将于2023 年3月22日下班前通知通过长虹美菱投标资质评审的投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到长虹美菱指定账户,并在长虹美菱财务管理部领取收据。

3.投标方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2日内进行现场查看验货,签订《危险废物现场查看确认书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逾期我司停止发售招标资料。

4.投标方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我司本次招标的各项条件、要求及流程等,结合市场行情,认真核算,确定投标报价,以免投标不当造成损失;中标后,投标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安全协议》、《环境保护承诺书》、《出门自检承诺书》等。

5. 投标方应对其报价负责,出现以下情况时:

(1)若上述报价有误,投标方需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美菱公司提交书面报价错误说明报告,并接受美菱公司按2000元/条进行处罚(从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同时取消该项目包的中标资格和后续参标资格;

(2)若超过一个工作日反馈报价错误且为中标价但不愿执行的,同意美菱公司直接扣除该项目包投标保证金,同时取消该项目包的中标资格和后续参标资格。

(3)若投标方在签订合同后或提货后反馈报价错误,同意美菱公司直接扣除该项目包投标保证金,同时限制该投标方半年内不得参与我部组织的任何危险废物招标。

(4)对于被美菱公司认定为影响招投标行为的不正常活动的报价错误或其他违返黑名单条例的行为,同意被纳入黑名单。

6.中标方在我司装卸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出门自检承诺书》的规定,出门时需进行“自检”,被我司查出混装、夹带其它物资出门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双方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中的条款执行。

7.计量方式:中标方按照中标项目分类打包或称重计量。中标方装卸人员要具备相关资质,发生任何人身、消防与物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与我司无关。中标方装货后立即整理现场,并对处置的危险废物的环保、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经理、顾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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