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洁外包项目概况
1.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后勤保洁业务外包项目包含:生活区(外围公共区域、10幢公寓楼公共区域、二期综合楼三层各活动室及公共区域)、办公区(办公区外围<含吸烟室>、行政中心<一层及会议室>、研发中心<一、二层及会议室>、营销中心<一、二层及会议室>、多功能中心<一、二层及会议室,创新馆>、试验检测大楼<一至四层及会议室,地下车库所有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同时涵盖冰箱园区、办公区、生活区、冰柜园区的生活垃圾清运及办公区、生活区、冰柜园区室外绿化日常修剪养护。
1.2合同期限:本次招标合同期为两年,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1.3目前招标方对招标范围的配置人数为23人。生活区外围及二期综合楼3层配备2人,1-10号公寓楼配备12人,办公区外围配备1人,行政中心1层配备1人,研发中心配备1人,营销中心配备1人,多功能中心及创新馆配备1人,试验检测大楼配备1人,生活垃圾清运配备1人,绿化日常修剪养护配备1人,保洁班长配备1人。
1.4如后期招标方需要增加外包范围时,招标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方,中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须一个月内安排人员到位,每个增加岗位每月费用=中标方中标价÷23(本次招标岗位数)核算;如后期招标方需要减少外包范围时,招标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方,中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一个月内安排减少外包范围内的人员,若因减员发生的任何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概与甲方无关,每1个减少岗位的每月费用=中标方中标价÷23(本次招标岗位数)核算。中标方需对外包业务岗位按每周六天的工作模式进行安排,需确保本次招标范围内每日卫生干净整洁。
二、投标须知
2.1投标单位资质
2.1.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企业成立时间1年以上,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年审在有效期内,无任何被行政处罚或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不良记录,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相关项目。
2.1.2能够提供两年内成功实施的类似项目的一个案例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2.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2.2投标保证金
2.2.1投标单位应在领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计利息),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转款到投标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至招标方财务部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对于未能按时间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书的,均视其为不响应投标。
2.2.2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
户名: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东支行
帐号:1302010209004301123
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①中途擅自退出投标;
②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串通投标等违反招标纪律及招标法律法规的;
③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工作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
2.3本次保洁业务外包项目工作职责
2.3.1招标范围内的各区域卫生保洁、日常绿化修剪养护、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2.3.2生活区公寓楼宿舍内的保洁用具、空调遥控器的发放回收工作;
2.3.3生活区公寓楼腾空宿舍的卫生清洁;
2.3.4生活区公寓楼宿舍内的卫生间等区域顽固性脏迹、污迹的定期清理工作;
2.3.5 生活区公寓楼投放洗衣机的定期清理及消毒;
2.3.6 公共区域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2.3.7 办公区和生活区各公共区域的每日消毒工作,特殊情况按招标方要求增加消毒区域和消毒频次;
2.3.8 办公区河面漂浮物打捞;
2.3.9 临时性的保洁相关工作。
2.4室内区域工作标准
2.4.1地面、台阶:每日彻底拖、扫1次,每小时保洁1次,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污渍、无痰渍,雨雪天气需在公寓楼进出路口铺设防滑垫,做好地面防滑。
2.4.2楼梯扶手、栏杆、门窗、宣传栏、宣传标识、吧台、摆件每日擦拭1次,玻璃门窗每周清洁1次,保持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乱张贴,玻璃门窗要干净透明。
2.4.3墙面、屋顶每日扫尘1次,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2.4.4 创新馆公共区域入口玻璃、地面、展品需定期进行清洁,做到无垃圾、无积尘、无污渍、无蜘蛛网、玻璃门窗要干净透明;
2.4.5每日检查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是否有物品堆放,如有需立即清除,保持消防通道始终畅通无阻。每周对消防器材与设施清洁和检查1次,做到消防器材与设施在位完好有效,表面干净整洁,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
2.4.6每日上午、下午对各垃圾桶内彻底清除1次,清除完成时间节点需在每日上午8点30分之前和下午16点前,做到垃圾桶外表干净整洁,无污渍、无垃圾外溢,垃圾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桶内无污水、无恶臭,垃圾桶每周不少于1次彻底清洗。
2.4.7每日上午8点、中午11点半、中午12点半、下午13点半、下午17点前,须对卫生间、洗簌间、开水间、洗浴间、洗衣房彻底打扫1次,每小时保洁1次,每周杀虫1次,需达到以下标准:
1)地面洁净,无污渍、无痰迹、无积水、无杂物。
2)窗户玻璃和镜面明亮,门、墙壁、屋顶整洁,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污渍、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3)面盆、台面、洗手池干净、整洁,无污渍,下水畅通;水龙头、便阀干净无污渍;便池清洁干净,无积尘、无污物、无积垢。
4)垃圾篓内垃圾及时清理,无垃圾外溢、无异味。
5)空气清新,通风良好,无恶臭、无蚊蝇。
6)保洁用具定置挂放,无异味。
7)洗衣机表面干净整洁,桶内无杂物,无异味。
8)办公楼卫生间及时配备擦手纸、卫生纸、洗手液等物品,确保工作时间物品足量正常使用。
2.4.8按招标方规定做好每日室内公共区域消毒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消毒记录。
2.4.9公共区域严禁存在长明灯和长流水现象。发现公共设施损坏的情况,应及时向招标方相关工作人员报修。
2.5室外区域工作标准
2.5.1道路、广场、球场、停车场等地面每日彻底清扫不低于1次,每小时保洁1次,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
2.5.2雨水井每月清淤1次,做到井内无积土、无杂物,雨季到来前需安排彻底清理一次,暴雨期间随时清理雨水井口淤积的杂物,保证排水通畅。
2.5.3室外公共设施(如:消防设施、健身器材、门禁装置、宣传栏、篮球架、路灯杆等)每日进行日常保洁和检查,做到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污渍;发现公共设施损坏的情况,应及时向招标方相关工作人员报修。
2.5.4绿化带每日清理,做到无垃圾、无杂物。
2.5.5办公区河面定期清理,做到无明显落叶或垃圾;
2.5.6生活区生活垃圾站每日清扫1次,每周冲洗、消毒1次,做到垃圾站附近及垃圾池内无散落垃圾、无积水、无蝇虫、无恶臭。
2.5.7每周对垃圾桶彻底冲洗1次,做到外表干净整洁,桶内无污水、无恶臭。
2.5.8垃圾清运:每日上午8点半前、中午1点前、下午4点前分别对招标范围内的室外垃圾桶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确保垃圾桶五垃圾外溢,桶周边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
2.5.9绿化:绿化带内的杂草、杂树、枯树的清除;草坪原则上达到15公分以上需及时修剪;根据季节和招标方需要做好草坪、盆花、树木的浇水、施肥、除虫、修剪及盆花调配等日常养护。
2.6对保洁业务承包单位的要求
2.6.1中标方必须维护我公司的社会形象和信誉,自觉遵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接受我公司清洁卫生工作主管单位的工作检查,自觉接受我公司员工对清洁卫生工作的监督。
2.6.2中标方员工必须基本掌握与清洁工作相关的清洁卫生工作标准和技术条件,以保证卫生清洁工作的质量。
2.6.3中标方必须统一员工制服,穿着整齐、整洁。
2.6.4中标方驻厂员工的资料必须交我司行政部后勤组备案,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
2.6.5中标方员工应根据我公司工作的时间规定,特殊的清洁工作项目应放在上班前或下班后进行,避免影响我公司人员正常工作。
2.6.6中标方员工在工作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如发现设备的损坏、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玻璃门窗打碎、下水道堵塞、水龙头不能正常使用等现象,应立即向招标方行政部后勤组报告。
2.6.7中标方在清洁卫生工作时,要注意节约我公司的水电资源、物料消耗,禁止浪费。
2.6.8中标方须最少安排1名专职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每天不少于两次对本项目各区域卫生状况进行巡查,确保本项目内所有区域的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2.6.9中标方人员应保护我公司环境的整体美观,各包干区域使用的清洁卫生用品,如水桶、拖把、毛巾等清洁用品,用后要定点放置、摆放整齐,工作完结后需关好门窗。
2.6.10中标方人员清运到垃圾场的垃圾应该是经过分拣后的垃圾,在收集垃圾时,应将生活垃圾与可回收垃圾分开,分别送往我司生活区垃圾站和我司废品回收区。行政部后勤组每月定期负责监督检查中标方垃圾分类的情况,并定时对中标方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2.6.11中标方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派遣到招标方工作的所有人员购买保险,以保证清洁工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的医疗保障和工伤赔偿,同时须按月支付派遣到招标方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拖欠。
2.6.12中标方应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等管理工作,同时不得利用在招标方工作之便进行包含但不限于偷盗、损坏公共设施等有损招标方的任何行为。
2.6.13中标方应自觉接受招标方行政部后勤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虚心听取员工对清洁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认真妥善地处理员工的投诉,对发现的问题,必须无条件按招标方要求予以解决。
2.6.14如中标方所属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甲方所有场所内发生包含但不限于摔伤、扭伤等任何身体伤害或精神伤害时,均由中标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概与招标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