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2022年下半年废品集中招标出售公告

2024-04-18 290 0.05M 0

  二、投标资质要求

  

  1. 经长虹美菱评审合格的单位;

  

  2.不接受二家(含)以上的单位联合投标及个体户投标;

  

  3.具备废品加工处理固定场所、环保资质认证的单位优先,涉及危化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环保要求的废品,投标方需具备相应合法合规的处理资质,并提供相关手续在我司备案。

  

  4. 为了防止投标方在招投标期间出现不正常活动同时减少日常出货风险,制止串标、围标,此次新投标方不得参加多于3个包的投标。

  

  5.投标单位需通过我司投标方资质审核后方可正式参加我司招标。

  

  6.新投标方需提供近一年来与相关合作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资料复印件。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及销售的废品分类打包后,按每标段网上分类建标,排名方式为按总价排名,报价方式为报涨(即综合最高报价且收到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的回收方中标,具体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准。如遇并列最高价,根据网上系统取最先报到最高价一方为中标方)。各项物资设置底价,与市场联动的废旧物资,确定锁定基价;形成浮动比例; 为引入竞争优势,规避一家回收的风险,我司销售主要且状态差异较大的废品分冰箱、冰柜生产区招标出售。

  

  出现以下情况时:

  

   网招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相比存在较大偏差的;

  

   网招价格未达到我司预期的;

  

   每一包有效投标方少于两家的,且废品需要及时处理的。

  

  本次网上招标做流标处理,我司在投标基础上选择优质回收方议价或采取其他的销售方式,拟定并报批最终销售价格及回收方。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报名时,只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废品数量、价值,设定在1—5万元不等,投标单位在领取投标书前需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交到长虹美菱指定账户,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未中标的投标单位,30天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2.履约保证金:为有效地促使中标单位执行《废品销售协议》,设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根据废品数量、价值,设定在1—20万元不等。投标单位中标后,原先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行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协议》前,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以银行转账方式补交到长虹美菱指定账户,履约期结束后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款办理流程:

  

  (1) 投标单位在长虹美菱物资采购部物回领取《交款通知单》;

  

  (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需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转账至长虹美菱指定账户(收款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东支行;银行账号:1302010209004301123)

  

  特别提醒:为方便查询,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时在信息备注栏填写“保证金”字样;

  

  (3 )投标单位凭银行回单办理收款确认,并在长虹美菱财务管理部开具收据,投标单位复印一份收款收据交给物资采购部物回;

  

  (4)物回凭投标单位收据原件,安排投标单位现场查看本次废品集中招标出售的实物并和投标单位签订《废旧物资现场查看确认书暨投标履约保证金承诺函》,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纪律

  

  1.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招标公告的要求以及我司的各项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文明投标。

  

  2.投标方一旦领取招标书,即使弃标,也必须在开标前将招标书加盖投标方公章并签字交招标工作组,否则,我司有权从该投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1000元并将其列入我司黑名单回收商。

  

  3.投标方一经发现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纳入黑名单回收商:

  

  (1)物资回收商投标过程中互相间串标;

  

  (2)物资回收商以非本单位名义投标、以欺诈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中标;

  

  (3)物资回收商以非法手段限制其他投标方投标;

  

  (4)物资回收商在政府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老赖”名单;

  

  (5)物资回收商有意夹带贵重废旧物资超过1万元价值的;

  

  (6)物资回收商员工对我司人员进行人身威胁、寻衅滋事;

  

  (7)合作单位被查出给美菱公司带来巨额损失或遭到美菱公司法律起诉;

  

  (8)其他被认定为影响招投标行为的不正常活动的。

  

  此外,按照我司招标出售公告的规定和招标书的承诺,将取消投标方的投标资格,本次投标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出售的废品,售价执行日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具有同类正常物料的性能,长虹美菱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若中标单位自行出售或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害,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必须在 2022年 6月  12 日 17:00 前,将相关投标资料送至物资采购部物回报名参标。资质审核通过的单位,需支付投标保证金到长虹美菱指定账户,并在长虹美菱财务管理部领取收据;

  

  3.投标单位凭缴款时领取的收据原件在 2日内到长虹美菱物回现场查看验货,并签订《废旧物资现场查看确认书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逾期长虹美菱将停止发售招标资料;

  

  4.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本次招标的各项条件、要求,以免投标不当造成损失;中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与长虹美菱签订《废旧物资销售协议、《安全协议》等,另中标包项各类废品累计满一车货必须清场,否则长虹美菱将出据催货通知书,并给予中标方1000元/天罚款,按日递增。

  

  5.对于恶意报价而导致无法签订或履行销售协议的投标单位,长虹美菱将扣除该投标单位全部投标保证金并作为不良客户,取消以后在长虹美菱的废品投标资格;

  

  6. 中标的单位,需要在当月预交给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下月货款。长虹美菱当月通知中标单位预交下月货款,合同期结束后,多余的部分再退还。如果不预交下月货款,导致提货时不能创建订单,门卫处对装货车辆不给予放行的情况,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长虹美菱无关。

  

  7.凡是投标的单位,均视为承认、遵守本招标公告,长虹美菱对本次招标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如果本公告与长虹美菱投标书有不同的地方,以投标书为准。

  

  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经理、顾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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