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洗衣机产业园员工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2024-03-23 120 0.05M 0

  一、招标项目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洗衣机产业园员工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员工食堂位于洗衣机产业园(以下称园区)餐饮楼1-2层,建筑面积约1000㎡(500㎡/层),一层设有标准餐和自选餐餐厅及厨房加工区,餐厅现有160个座位;二层设有8间包厢(无厨房加工区)。

  2.2员工便利店位于园区1号公寓楼133室,建筑面积约30㎡,由中标人负责一体化经营。

  2.3园区现有员工约1200人,住宿员工约800人,本次招标面向园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由员工自行决定是否在员工食堂、员工便利店用餐消费。

  2.4委托经营范围:早、中、晚、夜餐和招待用餐及按照招标人生产要求的配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资质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具有餐饮企业法人相关证件,2022年年审合格的工商注册、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企业。

  3.1.2投标人目前须具有独立经营且满足单餐不少于500人用餐的企业餐厅或餐饮业的直营店。同时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2023年的餐饮经营业绩、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及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所属员工购买社保等方面的详细资料,供招标人查阅。

  3.1.3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复查,特别是对有可能承担本项目经营的投标人,将进一步核查。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3.1.4在投标书提交后,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的员工食堂管理人员表格中的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或缺省,否则视为违约。

  3.1.5拟派员工食堂经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两年以上餐厅经理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企业或者高校食堂饮食烹饪技术和后堂管理经验,且承担过相应或类似项目的负责人,投标人出具该项目负责人餐饮从业经历。

  3.1.6中标人保证员工食堂主厨不得少于两人,食堂经理一年内调整不得超过两人。

  3.1.7投标人需独立参与投标,不允许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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