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纪实

2024-04-26 程正渝50 0M 0

  目录

  

  引子

  

  1、无视拆迁程序

  

  2、补偿方案没有法律依据

  

  3、变着法儿强拆

  

  4、拉大旗作虎皮

  

  5、谜底

  

  后记

  

  引子

  

  我亲历强制拆迁这件事发生在2009年下半年,那时我已经退休14年了。

  

  1995年,我55岁,按照新疆当时的规定,WG中受到过冲击、工龄超过30年的可以退休,于是,我办了退休手续,准备写回忆录。不料,退休当天,B市职高、J县职高都派人来聘我去任教,我都婉拒了。没过几天,州交通局来请我给大专班讲课,我去了。此后,一发不可收拾:我同时还给州运管站的培训班讲课;又受聘于州会计事务所对全州国企改制(机器设备)进行评估;还被聘为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工程师。——总之,我同时给三四个单位打工,忙得不亦乐乎!正好挣点钱支援儿女上大学。

  

  我在任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工程师的同时,其实还兼任了律师,几乎摆平了几年间大大小小的的各类官司,——也积攒了一些法律知识。

  

  以上算是引子。

  

  下面就以当时本人有关强拆事件的日记作为线索,把有关文件、上告材料、上访记录等作为补充,简要地还原强拆事件的过程。(为避免对号入座,人物姓名作了改动。)

  

  1、无视拆迁程序

  

  2009年7月27日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T局长等来到州技校,钟副校长等陪同到会。T局长宣布,因建州会议中心需要,州技校13户教职工的住房,要求在9月上旬拆迁完毕。我因在检测站上班,是邻居告诉我的。

  

  2009年8月6日

  

  被拆迁的十来户教职工,纷纷来我家商讨对策。他们说,T局长和拆迁办的人已经来丈量建筑物和清点附属物了。

  

  我起草了《拆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009年8月10日

  

  钟副校长召集被拆迁的13户教职工开会,黑着脸要求大家配合拆迁办的工作。

  

  早在1970年代中期我就见过钟副校长,一个黑黑瘦瘦的小伙子。那时我是县农机厂的技术员,他是附近小学的民办教师,教音乐的。我退休后,听说他辗转当上了技校的副校长。

  

  我随即宣读了《拆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强调州拆迁办的做法违反了“严格执行拆迁程序”的规定:没有依法组织听证,没有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没有实行拆迁公示和听证制度,没有实行阳光拆迁,确保拆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我还特地说明,我们13户有十多位60岁以上的老人,校领导应当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钟副校长板着黑脸默不作声。这时,我们13家拆迁户中的退休教师鲁愠辛突然站起来,瞪着三角眼,转着黄眼珠,情绪激动地表态:我完全拥护州上的拆迁决定,保证按时搬迁完毕。

  

  鲁愠辛讲完,全场静默,钟副校长和教职工都没说话,就这样散会了。

  

  其实,鲁愠辛早在1998年就因脑梗偏瘫了,可是却作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激烈的反映。

  

  鲁愠辛的表态说明他是拥护州上的决定的;跟我这样有不同意见的人划清界限。因为我这个知识分子的政治面貌是普通群众,踩上几脚不会影响其政治正确。早在1985年我担任教务副主任时,跟鲁愠辛既无交往,也无过节。当有一次我接到学生举报,正要调查一名学生强迫新同学买酒喝的事,这名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正是鲁愠辛,这名学生的父亲正是B校长。鲁愠辛得知此事后立即到D校长处搬弄是非,还公然呵斥我是“在共产党领导下搞地下工作,对学生实行白色恐怖!”1988年学校首次评审高级职称时他又到处告我的状,没有得到学校领导班子和主管局的认可,他又到自治区劳人厅告状——结果是我被批准为自治区首批、全校唯一的高级讲师。

  

  2009年8月19日

  

  市建设局把《房屋拆迁公告》张贴到我们门口,显然是在回答我们,他们是在按程序拆迁的。我们十几家教职工拆迁户经过商讨,针对这个《公告》,写了一份向州、区有关部门的《控告》:

  

  《控告》

  

  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同志:

  

  市建设局2009年8月19日的《房屋拆迁公告》(见附件)违背了国家有关法规:

  

  1、拆迁人是“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显然违背了“政府及政府管理部门不得充当拆迁人”的规定(1)。

  

  2、建设项目是“州会议中心”,显然违背了中央不准在2010年前盖党政大楼的规定。

  

  3、拆迁范围是州技校校园,党政大楼盖到学校校园里来了!(去年州宾馆就占用了州技校的驾训实习场地,也未经上级批准和举行听证。)

  

  4、拆迁期限确定前,没有“组织听证”(2),没有“听取被拆迁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连最起码的协商都没有进行,——这是实行阳光拆迁吗?

  

  5、搬迁的期限确定了,但我们搬迁的地点和房屋在哪儿呢?

  

  6、请尽快前来调查处理。

  

  注:

  

  (1)引自自治区建设厅厅长李建新的讲话《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切实保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2)引自新政办发[2004]126号《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通知的通知》。

  

  州技校被要求拆迁的教职工

  

  2009年8月

  

  这份《控告》如石沉大海,没有音讯。——也可见此拆迁工程公然不依法行事,却能通行无阻。事出反常必有妖。等到本文结束,再看看谜底吧。

  

  2、补偿方案没有法律依据

  

  2009年8月21日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T局长和州拆迁办汪所长来到州技校,钟副校长又召集被拆迁的13户教职工开会。大腹便便、红光满面的T局长向大家出示了《政府工作通报第17期》,内容是《关于拟建自治州会议中心工程涉及州技校部分地段拆迁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09年8月12日)》(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并重点讲到其中拆迁补偿的两个方案:

  

  (1)、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户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以货币补偿;

  

  (2)、实行实物补偿,房改房部分以新建住宅按1:1等面积置换,超出部分按集资建房价缴费,其他房屋及附属物不予补偿。

  

  钟副校长问大家,T局长介绍了拆迁补偿的两个方案,大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

  

  我大声质问T局长:这两个拆迁补偿方案有何法律依据?

  

  T局长底气十足地说:“没有什么法律依据,我们一直就是这么做的。”

  

  我接着说:拆迁工作影响到国计民生,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所依据的法律应当是《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新疆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会议纪要》中的两个拆迁补偿方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一个货币补偿方案不符合《物权法》第42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等。

  

  第二个实物补偿方案同样也不符合《物权法》第42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完全无视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等;1:1等面积置换没有法律依据;“其他房屋及附属物不予补偿”则违反了宪法第13条,不符合《物权法》第42条、第64条和第66条。

  

  鲁愠辛又高声说道:我完全拥护州上的拆迁补偿方案。

  

  接下来又是全场静默。

  

  钟副校长板着黑脸说,大家有意见还可以提。散会。

  

  此后,听说钟副校长退休了,再没出现过。

  

  2009年8月24日

  

  州技校王书记召集被拆迁的13户教职工开会。王书记说,她出差回来想听听大家对拆迁工作的看法。于是,我简要说明拆迁工作没有按规定严格执行拆迁程序;州上的两个拆迁补偿方案也没有法律依据。其他同志也纷纷发言。

  

  王书记是师院毕业的,三十多岁,今年才调来的。她听完大家的发言,说,大家挺通情达理的嘛,不像有些人说的老同志们厉害得很!拆迁民房影响到民生,依法行事才能保稳定。说完,她把2009年8月12日州政府的《会议纪要》交给我,说,程老师,你们拿去研究研究。

  

  2009年8月26日

  

  拆迁的十几户教职工纷纷来我家商讨拆迁补偿方案的问题。

  

  我写好《对拆迁补偿方案的意见》,拆迁的12户教职工都主动在上面签了名,只有鲁愠辛没来签名。

  

  2009年9月14日

  

  我把12户教职工签了名的《对拆迁补偿方案的意见》交给王书记,并请她转交给有关部门。

  

  2009年10月13日

  

  我校王书记偕刘副市长、拆迁办汪所长、小艾来我家征询拆迁补偿的意见。

  

  我重申了12户教职工签了名的《对拆迁补偿方案的意见》。

  

  2009年10月19日

  

  拆迁办汪所长、小艾和评估公司小李来我校家属院,交给我们《房屋评估明细表》,否定了州上的两个拆迁补偿方案;基本上是按照国务院2001年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建设部2003年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执行的。他们还许诺,保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你们13家的《房屋拆迁协议》将公开一起签署。

  

  我们提出,现在已经入冬,已不能施工了,我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请求明年再搬迁。

  

  3、变着法儿强拆

  

  2009年10月24日

  

  拆迁办汪所长、小艾来我校家属院,挨家挨户丈量建筑物,清点附属物。承诺以现有居住面积实行等面积置换;根据我们现有较好的居住条件,提高补偿系数,选择较好的楼层等。

  

  拆迁办小艾是个个头稍高的维族小伙,眉眼和善,态度也好,工作细致。在对附属物清点、估价的时候,对每家的鸡窝都进行了测量,对每棵树、每根菜都进行了统计。受到大家的好评。

  

  2009年10月26日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T局长来催促我们尽快搬家。在邻居陈老师家高声辩论。他走后,陈老师来作了转述:

  

  T局长一来就昂着头盛气凌人地吼道:“你们要尽快地搬迁,不要影响工程。”

  

  陈老师答道:“现在入冬了,你们也没安排,我们往哪里搬?再说,也不能施工了。”

  

  T局长依然居高临下地吼道:“你们当老师的,应该顾大局。”

  

  陈老师义正言辞地说:“什么是大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就是大局。为了保增长,中央规定,党政大楼推迟到2010年以后;拆迁民房影响到民生,绝不是小事。国务院有‘不得实施强制拆迁’的规定!”

  

  T局长无以对答,竟恼羞成怒地说:“不给你们讲大道理,给你们限定时间,推土机来说话。”——公然威胁我们。

  

  2009年10月28日

  

  拆迁的十几户教职工陆续来我家商讨补偿费和附属物的问题。

  

  韩老师(实习厂的退休老师)说B校长(已退休)和D科长(已卸任)的车库和商店听说可能算违章建筑,我说应该不算吧。

  

  鲁愠辛也来了,他对在座的麦丽婉说,现在房价上涨到每平米1350元,我们的老房子每平米才估价800多元,文件上不是说,征收房不折旧嘛;搬迁费400元也不够。麦丽婉工作积极,待人热情。她在校办室负责老干工作,也是拆迁户,两头可以兼顾。

  

  我和韩老师交谈着,没有搭理鲁愠辛。

  

  2009年10月30日

  

  陈老师来我家,说,他问拆迁办小艾,听说要签署《房屋拆迁协议》了,是不是我们13家一起签署?小艾笑而不答。——是不是他们变卦了?

  

  2009年11月3日

  

  梁师傅原在学校食堂工作,和我同年退休的,她特地来告诉我,她的邻居D科长要签《房屋拆迁协议》了,听说房改办小艾给他做了工作,他家盖的小商店可以不算违建,但他得带头签协议。B校长同样也要签协议了,他家的车库也不算违建了。——原来他们说大家一起公开签协议,不算数了!他们两家正好是两头,他们两家签协议了,断水断电,我们中间的就不得不搬了。

  

  2009年11月5日

  

  实习厂黄师傅和妻子小杨来家,她对我们说,她见到B校长两口子了,听说他们已经签协议了,就对B校长说,你们单独签字了,程老师白努力了!

  

  我对他们说,你们也签字算了,拆迁办说话不算数了,不搞公开签字了,那就签吧。这次拆迁,一开始就没依法办事,我们克服了那么多阻力,在拆迁补偿上争取到基本照章办事;还承诺给我们较好的楼层。——见好就收吧。

  

  2009年11月8日

  

  邻居吕老师和丈夫陈老师来家,他俩都是快七十的人了。吕老师说,在这次拆迁中,程老师你又讲又写的,可B校长他们都签字了!说好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呢!

  

  陈老师接着说,他们把推土机都开来了,准备从两头拆起,断电断水!国务院文件上明明写着(他拿着文件唸道):“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我说,国务院的文件他们都不放在眼里,——他们的后台真硬呐。

  

  2009年11月10日

  

  古丽老师来家,说,他们开推土机来了,我就不签字,我就不搬家,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我到自治区去告他们。

  

  古丽老师五十出头,有亲戚在自治区当大官。

  

  我劝她不要生气,先搬家。跟不讲理的人打交道,不能跟他们一般见识。我也打算签字、搬家,走着瞧吧。

  

  2009年11月13日

  

  已是冰天雪地,推土机已推倒了几栋房舍,已经断电、断水了!我们家前面的走道,已被前排推倒的房屋堵了大半,皮卡车都过不了啦。

  

  最后剩我们几家也签了《房屋拆迁协议》。

  

  ——请记住T局长们公然违规、枉法、强拆的嘴脸!

  

  2009年11月22日

  

  从11月14日起开始搬家,门前的路铲开后,皮卡车才勉强开进来的。一直搬了八九天才搬完。出租屋凑合可住。

  

  2009年12月9日

  

  报载,成都47岁的妇女唐福珍因抗拒暴力拆迁而自焚,引起轰动,催促了新的拆迁补偿法的诞生。

  

  ——可见强拆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4、拉大旗作虎皮

  

  2010年5月5日

  

  麦丽婉打电话给我们,十来户被拆迁的教职工都陆续来到她的办公室。她说,她到房管处问了,州直统建房一期7月1日前交付使用,竟然没有我们。我这里找到了自治区杨刚副主席最近关于“优先照顾拆迁户”的讲话,大家讨论讨论,由程老师写个报告给州党委州政府,要求优先照顾我们拆迁户。大家签字后,我送到州上去。

  

  大家议论纷纷:去年冰天雪地逼着我们拆迁,今年那片地一直空着,并没有施工。——真是拉大旗作虎皮,哪里会考虑老百姓的利益!

  

  我写好报告,麦丽婉很快打印出来,大家签了字。

  

  2010年5月12日

  

  大家又来到麦丽婉办公室,她打电话给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询问“优先照顾拆迁户”的问题,T局长一副官腔,含糊其辞。大家决定明天到州信访局上访。

  

  2010年5月13日

  

  上午,我们一行8人到州信访局上访,等了一会儿,竟然还是T局长接待我们。他居高临下地说,到这儿来上访,一般只能来三个人,今天例外,你们八个就八个。

  

  从去年拆迁开始,你们就到自治州、自治区到处告我们的状:什么拆迁不合程序啦,补偿方案不合法啦,强制拆迁啦等等,不还是都转到我们这里来处理嘛。我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一句话,你们告状没有用。……

  

  2010年10月11日

  

  大家相约来到麦丽婉办公室,讨论对甲方延期交房产生的问题,如房租费、搬家费、取暖费等,我又起草了一份《对甲方延期交房的几点要求》,大家讨论作了补充,上报到州政府。

  

  2010年10月18日

  

  下午,我们一行9人到州信访局上访,在州党委大院内见到远处灰头土脸无精打采的T局长,听说前不久他被撤职了。——真是苍天有眼,大快人心呵!

  

  接待人是州党委L秘书长,一位民众口碑不错的中年干部,他把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关于对州技校被拆迁户<对甲方延期交房的几点要求>的答复》交给我们,——基本上都满足了我们提出的要求。

  

  2010年12月18日

  

  2010年度汉字:“涨”、“拆”。

  

  2011年1月28日

  

  州党委S书记和多位州、市领导同志到我家来作春节慰问。S书记态度和蔼地跟我交谈了几句,给了我500元慰问金。郭副州长拍了几张照片,慰问就匆匆结束了。

  

  我们这批文革前的大学生,自从1980年代以来受到了重视,逢年过节经常受到领导同志的慰问。

  

  我们在出租屋已居住一年多了,屋内摆设零乱,像逃难似的。——我竟没想到向S书记反映拆迁问题。

  

  5、谜底

  

  2005年至2011年在我州当第一把手的S书记,于2011年就有人实名举报他私自盖有豪华别墅,四年后他主动投案,并交代了历年来受贿35起,收受财务4100多万(另有4070万不能说明来源)。主要手段是利用承包建筑工程,收受建筑商、包工头的贿赂钱财。仅建筑商F某一人从2007年到2012年就送钱送物15次,计1382万元;拿到10项工程,总值达4亿多;F为S还在北京买房、装修、买车位花去824万元。

  

  S因为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17年半,罚款300万元。

  

  再回头看看我们经历的这次强拆事件,应该是揭开谜底了。

  

  后记

  

  我一直执着于非虚构写作。

  

  一是我相信文字终究能胜过时间。日记就是证明。

  

  二是我相信文章能够伸张正义。哪怕是来得迟了。

  

  尽管我写的文章,有些啰嗦,有些枯燥,但是,我宁愿如加缪所说“不愿通过艺术加工使任何东西失去真实”。

  

  为了真实,就写成这样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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