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丢是一只曾被我收养的狗。是个MM,我用我的玉兰油沐浴液给它洗澡,跟它合用一个吹风机。那时它刚成年,圆溜溜的大眼珠儿水波流转,吃东西的时候总是用力的把嘴全部扎进碗里,很有些娇媚的样儿。因为5.12,我不得不把它从编辑部带回家,但母亲怕狗,只得送给楼下的人家去养。
我家在郊区,这一片儿的狗大多是放养,性野。丢丢刚来那会总被几只彪悍的大狗追的嗷嗷直叫,我见状总是别过脸去不忍看,它现在不是跟几台电脑几个戴眼镜的斯文人生活了,得适应新环境。
地震过后,我离家,上班,回家的时候很少。
头几个月每次回去,它还上楼来探我。但母亲厌它,它一上楼就拿扫帚驱赶,母亲的手刚指向扫帚,它闪电般的就从我脚下窜过去,不见了。我第一次看到向来笨拙的丢丢身手可以那样敏捷,它留给我的,是一张因为恐惧而变形的脸,我不由的要去想象——它在一群野狗中是如何的忍辱偷生,又是如何在一脚脚的踢踹中夺路而逃?
我有些惭愧。觉得自己不该带它回来,但又无可奈何。
渐渐的,我再回去,它不大理我了。只有在我唤它时,它才仿佛从一个梦里醒来,在我脚边来蹭几下。那时它已经怀了孕,大腹便便,跟所有的中老年妇女一样,冷漠,坚强,没有了属于少女的特质,纯真,脆弱以及神经症。
我还是叫它丢丢,但它现在已经不叫这个名字了,它的新主人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柱子。
1个月后,听母亲说,它生了3只小狗,它的主人送掉了一只,剩下的2只好像是扔了。杂种小狗卖不了几个钱,人家也不愿意养那么多狗。丢丢生产后就生了一场大病,有几次母亲在电话里说它都快不行了,趴在楼梯间里一动不动。我听得酸楚,连忙拿其他话来岔过去。那阵我很忙,忙的没时间回家,更没时间去眷顾自己那些伪善的同情心。
我再回家时,它的病已好了,整个身形还胖了一圈。我上楼,它在楼梯间的窝里趴着,旁边放着一只黑乎乎的小碗,里面还有半碗剩饭。我叫它,它看了看我,眼睛眨巴了一下,但很快就把头埋下去,不再理我。母亲在一边说,现在它已经不认识你了。我笑笑,我倒是宁愿它从来就没认识过我。
一天我去给父亲买酒,路过一个卤菜摊。一只狗旁若无人地跳上无人值守的三轮车,叼起一坨猪肝飞快的跑了。是丢丢。
如今的丢丢已经又生了一窝小狗了,还是没有一只在它身边。我回家去的时候,它偶尔也上楼来,但我扔给它的东西它却是不吃的,也不大搭理我,倒是跟父亲更为亲近。父亲从未对它好过,也未对它坏过。因此更可信。母亲的扫帚对它已经没有了威慑,一次母亲打了它,一会它就在客厅门口拉了泡尿以示报复。它的面容已经有了苍老的意味,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它的年龄是2岁半多一点。它的苍老,是一种沧桑,一种坚硬和无所谓。
人间美味是沧桑,这话像打开了一面镜子,看不到前生,倒可以看清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