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基础和制度起点。在制度禀赋上,党的领导赋予了社会组织发展可预期的政治资源支持,迄今已经形成了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为框架的制度供给差序格局。在经验上,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建构遵循复合逻辑,国家法律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在不同领域发挥作用,深刻影响着社会组织的发展进程。这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建构提供了参照。在制度路径上,激活社会组织参与潜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项,具体包括聚焦社会治理共同体目标推动制度整合、以“问题导向”促进制度创新、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效衔接与转化等。
文章目录
一、聚焦第三次分配: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期待
(一)固根基:谁之根基?何种根基?
(二)稳预期:什么样的预期?如何引导?
(三)利长远:局部抑或整体?
二、制度起点:差序格局对高质量发展的影响
(一)三大“口径”的制度供给格局。
(二)法律本位:差序格局下的制度权威。
1.民法典与社会组织的基本制度规范。
2.社会法的立改废释纂。
三、制度过程:政党统领下的社会组织制度融合与制度衔接
四、制度路径: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实现
(一)推动以社会治理为框架的制度整合。
(二)不断优化和巩固基层党组织的“两个功能”。
(三)坚持“问题导向”,丰富各类应用性和针对性的制度供给。
(四)有序推动制度创新与制度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