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家精神的顶层理念具有深刻的伦理意蕴,其在目的论上蕴含“至善”的伦理归旨,过程论上体现“从善”的德性实践。它的提出为大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了伦理遵循。教育家精神引领下的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具有三重伦理诉求:学术研究向度体现为从克己他律的被动约束到多种语境下的修身自为;教学育人向度体现为从单向的知识传输到师生人伦关系的情感重构;社会服务向度体现为从自我中心的身份取向到融入共同体的家国情怀。这需要大学教师追求学术实践的价值理性,达成“主体责任”与“自由意志”的契合;秉持学生主体立场的道德倾向,发挥公正的育人效力;挖掘教师身份的“社会价值”,实现公共与个体间的意义澄明。